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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简介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大赛简介 大赛规则

评审原则

1.评审委员会在竞赛和评审规则范围内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原则进行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在竞赛开始时公布,赛前保密。

2.评审委员会在赛前通过竞赛网站公布各赛项的评分标准及计算方法。竞赛结束后,向全体参赛人员,公布各队的每项得分及成绩计算的最终结果。

3.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设计能力、实际动手操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依据比赛成绩评定标准进行评分。每个参赛队的得分由各评委给出的分数综合得出。按照得分高低,确定作品的获奖等级。当遇到多个参赛队同分时,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队的比赛情况确定排序规则。

4.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在评审结束之前任何评委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泄露评审情况和结果。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对竞赛的评判有异议,可向竞赛监督与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审结果。

6.反对任何形式的竞赛舞弊行为。对违反规则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即取消竞赛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对所在院校予以通报,警告、直至取消其下一届参赛资格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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