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团体奖:每个赛项按团体总成绩高低分别排序,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一等奖10%,二等奖15%,三等奖25%。获奖总比例不超过总参赛队伍的50%(四舍五入);中途放弃比赛者无奖。
2.优秀指导教师奖:奖励获得一等奖的参赛队的指导老师。
3.由竞赛组委会向获奖的团队和教师颁发由广东省教育厅盖章全省统一的获奖证书。